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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防非打非行动派实干家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8

□本报记者 胡杨

近日,新疆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局正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四新”工程为引领,持续加强央地协同、兵地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以“三个聚焦”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格局。

聚焦“央地协同” 探索完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新格局

按照金融监管总局部署安排,新疆金融监管局在认真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基础上,主动强化央地协同,做好重点任务协作,努力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新疆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照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该局主动跨前一步,加强与自治区、兵团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重点任务协同。

同时,新疆金融监管局还协助自治区、兵团党委金融办完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攻坚重点、工作阶段、主要职责、重点任务等,积极配合开展防范、认定和打击处置工作,统筹央地力量、形成打击合力。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即充分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及早发现一批风险隐患,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犯罪分子。加强风险早期化解,发挥行政处置打早打小作用,将更多风险消除在萌芽和初期。强化“行刑衔接、行刑并举”,与公检法司有效对接、双向衔接,探索建立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有效处置重大案件、出清风险隐患,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为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行动派、实干家,新疆金融监管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兵团党委金融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对其他监管部门监管领域的非法金融活动,积极主动“吹哨”,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和地方政府,把风险消弭于萌芽、阻断在早期;对性质模糊、责任不清的金融活动,及时上报确定主责部门。

聚焦“行业监管” 稳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新疆金融监管局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防范和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一方面,新疆金融监管局全面开展银行保险机构涉非风险排查,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新疆金融监管局上述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新疆金融监管局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控好自己的章”,杜绝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背书、牵线搭桥和提供便利。持续加强内控合规和员工行为管理,加大涉非风险自查自纠力度,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重点围绕员工、营业场所、销售渠道、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关键点,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摸清潜在涉非风险,及时分类处置,确保银行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监测防控全覆盖、无盲区。

另一方面,新疆金融监管局也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群众辨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不轻易上当、不主动参与,真正使“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等理念入脑入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金融素养,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相关公检法司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案件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提高涉案资金追赃挽损率,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聚焦“打早打小” 有力提高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效能

新疆金融监管局上述负责人表示,该局深刻领会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处置比不处置好,早处置比晚处置好”的要求,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努力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阻断风险蔓延。具体来说:

新疆金融监管局重视下好监测预警“先手棋”,通过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完善涉非风险监测预警技术模型和激励机制,加固防范涉非风险传染的“防火墙”。新疆金融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兵团党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完善涉非可疑资金监测报告机制,强化资金异动监测识别,厘清责任边界、拉紧责任链条,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并及时报告自治区、兵团党委金融办。

新疆金融监管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四新”工程为引领,加强对县域派出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培训工作,积极发挥派出机构特别是县域派出机构作用,组织“扫楼”“扫街”,对辖内“两跨两新”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发现可疑线索主动“吹哨”,配合地方牵头部门进行非法金融的研判定性、打击处置,形成线上大数据监测与线下群防群治相结合的立体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力争练好网格防控“绣花工”。

此外,新疆金融监管局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直接责任人、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等严格厘清责任并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例如:对非法集资资金从银行转账的,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对策;对员工参与非法集资、做“义务宣传员”的,严肃调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网站编辑 -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