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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被点名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7

【记者 仇兆燕】

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分别为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锦达华夏(天津)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永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确山县鑫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漳州万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漳浦县黄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漳浦县创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漳浦县金源石英砂有限公司、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2020年7月,原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截至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已累计公布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达142名,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本次公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网站编辑 -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