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金融网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投稿邮箱
首页> 要闻>

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1

【记者 许予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约束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加强政策协调、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国际合作与组织等方面提出24条意见。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到2035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高质量发展绿色金融,需要统一的标准体系及完备的约束机制。围绕标准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优化我国绿色债券标准,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保险标准。

在健全约束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推动绿色金融在各行各业落地,离不开产品和市场等载体。针对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指导意见》明确,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规范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完善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

在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

从制度保障层面,《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绿色金融领域立法。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及能力的评价考核力度。

从审慎管理出发,《指导意见》强调,健全审慎管理,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研究完善风险监管指标和评估办法。推动金融机构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框架,推动保险机构建立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评估预测模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气候灾害风险分析。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提高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能力。


网站编辑 -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