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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青海实践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青海省联社 风险总监 王霞 发布时间:2024-01-18

近年来,在外部风险挑战和国内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下,全国农信系统不良贷款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全国农信系统不良贷款率高居各类商业银行之首,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分别高出1.97个百分点、1.93个百分点、1.34个百分点。除账面不良外,全国农信系统受地方经济环境和三年疫情因素影响,不同程度存在小微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延后风险暴露的可能,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信贷资产质量存在较大劣变可能性。根据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监管政策导向和地方政府一揽子化债工作要求,继续扩大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范围和渠道,将是今后乃至未来一段时期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常态化处置重要方式。

欠发达地区农信系统不良资产成因

外部因素:客户群体小而散,产业可持续性弱、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欠缺。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且落后,客户分散、产业品种单一且集中。缺乏行业联盟运行机制和多样化的产业链,难以实现经营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供应链,叠加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等因素,造成生产经营短周期和经营不可持续。

信用体系薄弱,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经济恢复缓慢。欠发达地区部分县域征信信息存在客户群体覆盖面不足、应用场景领域覆盖面不全、司法资源稀缺和法治难度大等问题,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恶意逃废债现象。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延迟性明显,尤其是环保政策的刚性要求与经营主体项目升级改造滞后不协调,经营发展模式与宏观经济发展变化不适应直接影响经济恢复和经营主体的可持续。

内部因素:业务发展质量与风控管理不匹配。随着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压力的加重,部分农商银行没有坚持做小、做散的市场定位,偏离主责主业。且受制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先天不足,信贷投放行业集中度、单户集中度偏高。客户经理数量和能力不足,制约信贷“三查”的质效,尤其是贷后管理及催收等精细化信贷管理工作质效差距较大,轻发展质量、轻风险管控。

抗风险能力与风险处置需要不匹配。欠发达地区农商银行普遍体量小、结构单一、资本补充不足,叠加农信系统遗留的历史包袱等问题,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核心指标普遍偏低。信息科技支撑普遍不足,风险管控早监测、早预警、早处置能力欠缺和滞后。自身通过资本、拨备、利润对抗风险的能力与需缓释的风险现状不匹配现象客观存在,风险管控基本处于被动风险处置阶段。

欠发达地区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处置瓶颈

处置方式单一,无法满足现代金融业务发展需要。纵观全国农信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传统的催收清收、诉讼保全、以物抵债、呆账核销等常规手段,被广泛且单一地使用。通过市场化处置挽回损失、通过衍生品业务转移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分散风险等现代金融的风险处置方式受自身规模、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无法得到广泛运用。

区域经济增长缓慢,依托高质量发展化解处置风险的 基础明显不足。以青海省为例,2022年,青海省人口总量595万人,全省生产总值(GDP)3610 亿元,较2021年增长2.3%,人均可支配收入2.7万元;同期发达地区浙江省人口总量6577万人,全省生产总值(GDP)7.77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3.1%,人均可支配收入6.03万元。由此可见,欠发达地区经济体量有限,客户群体产业项目增长基础尚不牢固,通过快速发展缓释处置不良贷款的资本积累在实施过程中相对缓慢和困难。且兼具服务“三农”、服务地方双重身份的农信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化解过程中需要兼顾当地政府产业经济政策导向。

不良资产市场化交易环境不活跃。以青海省为例,青海省在经济体量、金融发展、工业制造等多方面均落后于国内其他省、市、自治区,省内金融市场容量有限。省内具有收购资质的买方资产管理公司仅有5家(且没有省政府控股的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市场化卖方金融机构有17家(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场竞争性不足,尤其是青海省受经济总量、市场活跃度等因素影响,不良资产市场化转让二级市场尚未起步,不良资产市场化转让表现为买方市场。2023年,青海省尚未被列入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省份,全省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难的问题长期存在。

不良资产市场化交易价格逐年低开。2019年以来,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活跃度有所提升,但不良资产包一级交易市场均价均有所下降,出现“量升价跌”的市场走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供需不平衡所致,金融机构受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不良资产处置压力持续加大,市场出包意愿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中5家资产管理公司受制于外部监督和行业整治,资产包收购更趋理性、定价更趋低开,审慎接收,甚至出现不接收新客群不良资产包现象。

不良资产市场化交易的客户资源小而散。全国农信系统两级法人组织架构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统一法人组织架构相比,在有效整合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资源方面存在不便捷性,导致无法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小法人农商银行经营范围集中于每个县域小区域,服务客户群体经营范围单一、规模小、产业结构和风险状况基本趋同,以及外部经济市场环境先天不足等因素,单一农商银行很难实现科学有效组合多产业多样化竞争力强的资产包,更难于实现市场化处置收益最大化。

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的农信运用

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是金融机构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自2012年财政部、原银监会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分别于2013年、2016年、2019年、2021年和2022年对《办法》中涉及的不良资产转让范围、批量转让笔数、批量转让类型、批量转让的流程及账务处理、银登中心平台搭建和对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要求等诸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规范,总体看,逐步放宽了不良资产转让条件,逐步构建不良资产统一监管框架,持续完善规范不良资产市场化转让交易行为,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化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工作,助力稳妥化解金融风险。

与传统不良资产处置相比较,市场化批量转让效率更高,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压降不良资产,特别是解决因产业政策调整、时间久远、成因复杂、问题交互、经营举步维艰,抵押物变现抓手不足的不良贷款,通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的市场化批量转让方式,实现无效金融资源的压降,提高金融资产效益。

青海农信创新模式

作为西北欠发达地区,青海农信系统不良资产市场化转让瓶颈更趋明显,如何打通高效运用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渠道,实现不良资产处置的突破制胜成为青海农信的必答题。经青海省联社党委及专委会多次研讨论证,青海省联社依据监管政策要求,借鉴国有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经验,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和全省农商银行系统实际情况相结合,创新性采取“省联社大平台”牵总方式开展全系统市场化批量转让,在各农商银行的委托下,科学有效整合全省农商银行不良资产产业和担保资源,实现了不良资产处置的高质量推进。

具体做法为:一是省联社制定全系统《不良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不良资产转让操作流程》。二是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业务需经各级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三是各农商银行作为经营主体,负责本行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发起、委托、尽职调查、责任追究、拨备抵补、资产交割等事项,董事会是各农商银行不良资产转让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不良资产转让业务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转让方案等内容。四是省联社在各农商银行委托范围内牵总统一开展全系统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单审核汇总、打包、确定转让基准日、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资产包推介、定价及竞价、统一组织签署协议、发布公告等事项。理事会审议不良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理事会下设经营层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各农商银行授权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转让方案的制定等内容。

青海农信处置成效

青海农信系统严格落实“加大不良贷款多渠道处置力度”的监管要求,开辟出了符合市场化原则、青海省省情、农信系统需要的不良资产处置新路径。2019年以来,全系统累计通过市场化批量转让方式处置的不良贷款占全省农信系统年度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的10%左右,已成为防风险、控不良,保障全系统可持续发展、稳妥处置不良资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信贷资产质量提升。通过市场化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工作,青海农信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得到显著提升,2019年至2022年,对比市场化转让前后,全省农信系统不良贷款率平均降低0.8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平均提升63.22个百分点,尤其是个别农商银行拨备覆盖率提升216个百分点,不良率下降了1.9个百分点,信贷资产质量持续压实。无效信贷资产实现出清。通过市场化批量处置将无财产抵押保证类、担保悬空类、濒临破产清算类、受限于环保新政策类及逾期长达10年以上不良贷款开展市场化批量转让,实现无效信贷资产出清,有效腾挪信贷资产规模空间,提升信贷资产营运质效。回收率高于市场均值。省联社在各农商银行委托范围内牵总,盘点全省各地区不良资产风险状况,利用不同地区不同区域政策红利、多样化产业、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微型企业,合理高效批量组建资产包,实现了抵押物变现无望类、抵(质)押物悬空或灭失类、抵押虚高类和第三方保证类等多类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平均回收率均高于同期青海省内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水平。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市场化批量转让属买断式转让,债权一次性全额交割,不同于传统贷款核销,处置交割后无需再次投入法律咨询、诉讼及专项贷后管理人员等一系列管理费用,实现有限的人力资源高效投入高质量信贷业务领域。通过市场化处置实现无效信贷资产及时止损变现,交割资金重新投入当地市场信贷需求,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总体而言,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工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信系统运用面临各类挑战,农信系统应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深互动、新形式的不良资产市场化批量转让新模式,以此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23年第23期

网站编辑 - 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