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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震后金融应急服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朱艳霞 发布时间:2023-12-29

【记者 朱艳霞】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做好地震灾区保险理赔等金融服务工作。

12月18日23时59分,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金融监管总局迅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研究部署应急调度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有关监管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辖内机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情况摸排,特别是对涉及人身伤亡、基础设施重大损坏等情形要靠前服务、优先办理。有关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快恢复和全力保障受灾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及时满足受灾企业和群众应急支取、保险理赔等金融需要。有关保险机构要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推出优化服务便民举措,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合理预赔。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做实做细灾害应急预案,抓实抓细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严防各类次生灾害。

通知指出,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加大信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切实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编辑:杜向杰

网站编辑 - 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