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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施策 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效能

来源: 作者:彭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强化公司治理效能,既是中小银行机构自身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以下简称“连云港监管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金融业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坚持“聚焦重点、攻坚难点、找准盲点”,多措并举促进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党建引领 落细落实公司治理监管要求

严格党的建设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政治底色和制度优势,针对农村中小银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础薄弱现状,连云港监管分局要求辖内9家农村中小法人机构将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严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审查,推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党委决策前置,规范和完善研究程序,将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决策部署、支农支小要求等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权责清单,确保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谋大事、议重点”作用。建立纪法衔接,监管部门及时向机构党组织通报被处罚党员信息,并将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送至机构纪委。

严格股权穿透监管。高度复杂隐蔽的股权结构是规避监管和操纵银行机构的根源,连云港监管分局严把股东资质准入关,切实加强对银行机构投资者的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实质性调查,全方位识别空壳公司和股权嵌套,严格禁止主业不突出、有不良投资记录、杠杆率高的企业入股。鼓励机构合理引进国有背景股东,优化股东结构。通过组织开展主要股东履职评价工作、要求主要股东签署承诺、向股东发放律师函、开展《大股东权利义务手册》宣导等方式,推动主要股东依法合规参与法人机构公司治理。

严格关联交易要求。针对部分机构存在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职责不清晰、关联方识别及收集缺乏全面性和准确性、关联交易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连云港监管分局不断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从严防范内部人和大股东操纵银行机构,指导机构修订完善关联交易制度、统一关联方信息收集要求,引导机构拓展关联交易数据采集方式,有效运用公开信息、第三方数据等,及时、全面、准确采集关联交易数据,并完善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经法人机构现行关联交易制度和关联方名录专项审查,辖内法人机构关联方名录增加约40%。

严格履职行为要求。针对部分机构存在董事不敢、不能、不愿履职,高管层履职越位、缺位、错位,监事会监督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连云港监管分局与机构建立董事监事沟通协调机制,在年度监管会谈中要求机构“三长”、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异地支行总行、省联社等共同参会,促进提升公司治理主体履职行为规范。将专业素质、履职能力、道德水平和廉洁从业等情况纳入董事、高管准入考察要素,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作为考察谈话内容,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系统生态。

多措并举 有效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水平

公司治理评估全覆盖。建立完善公司治理评估工作机制,按照“制定方案、机构自评、监管评估、结果反馈、督促整改”的评估流程,统一评估指标和权重,采用“现场+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实现公司治理评估全覆盖。现场评估中通过调阅资料与人员约谈进行交叉验证方式提高评估的客观性,非现场评估通过主监管员初评、科室集体复评的方式提高评估精准度。同时,将评估结果与机构业务准入、资金运用、分支机构设置等工作挂钩,确保评估结果得到有效利用。

加大检查惩处力度。建立公司治理发现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并通过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座谈约谈、现场督查、走访调查等方式,持续加强问题跟踪。按规定严肃开展处罚问责,严格落实“双罚”要求,并将检查结果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等工作相结合,切实形成监管震慑。2020年以来,连云港监管分局约谈重点问题机构10余次、走访督促整改20余次,对辖内某农商银行“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董事资质不合规”等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处以罚款45万元,持续释放强监管、严监管信号。

提升协同监管效力。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开展薪酬绩效考评专项排查,对未设置风险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指标并赋予合理权重的机构进行通报,督促机构按照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激励并重的原则,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的绩效考评体系,督促机构完善并严格执行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提升关键风险人员薪酬延期支付比例。加强内外部监督联动,建立监审联动机制,专题调研机构内、外部审计情况,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要求机构将监管重点纳入审计范围。

标本兼治 持续提升重点问题整改有效性

促进合规履职。“三会一层”忠实勤勉、有效制衡、协调运作是银行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基础,近年来,分局通过监管会谈、监管巡访走访等形式宣讲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高机构公司治理主体对公司治理认识水平,从而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开展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强化履职评价结果运用,对2名董事评价为“基本称职”,并明确对评价为“基本称职”的人员,观察期内不建议提拔和重用。推动辖内3家农商银行完成2名不合格董事、2名任职超期独立董事、1名任职家数超限独立董事的调换工作,并致函省联社要求及时调整1名任职超限董事长和1名即将到期董事长。

规范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连云港监管分局持续加大对隐瞒风险及整改不力的机构、股东和责任人员的惩戒力度,促进提升股权透明度和股东行为规范化水平。通过“银政监”协同合作,推动1家农商银行成功整改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股超10%问题,督促股权违规质押问题较多的2家农商银行严格限制违规质押股东权利,近三年,辖内机构违规质押股东数下降97%。

推动重点机构改革化险。连云港监管分局将加强公司治理与同步推进的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相结合,通过“银行+政府+监管”协同合作,建立重大风险处置机制,推动辖内风险较大的某农商银行优化股东资质和持股比例,顺利完成增资扩股。通过“抓战略、控资本、控分红、控增速”及时纠偏改革后发展偏离问题,围绕“架构、制度、人员”三方面,引导其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坚守经营定位,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风险。 

引导金融回归本源。聚焦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指导银行机构为中哈连云港物流场站上下游中小企业定制“自贸物流贷”“税贷通”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中欧班列跨境贸易,成功落地全省首笔中欧班列铁路运单项下信用证90.81万欧元。聚焦新市民群体金融需求,组织开展“心连新·金融在行动”政策宣传活动,将针对性政策和产品清单通过“连心码”广泛推送,受众金融消费者累计179万余人。全力支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落实重大项目金融需求监测机制,围绕10条重大产业链、26个产业链链主企业精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支持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加强和改进公司治理监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连云港监管分局将在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网站编辑 - 古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