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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限薪”,道在稳而术在权衡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实习记者 焦静泊 发布时间:2022-08-15

近日,一位女士的“炫夫帖”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年仅29岁的中金公司交易员月均收入高达人民币82500元,白纸黑字的收入证明加盖公司公章,令人惊叹的同时“望而生畏”。

根据2021年国家统计年鉴,2020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这位“90后”中金交易员的月收入已经快要赶超普通人的年收入。在“共同富裕”背景下,这样的差距着实“刺眼”又“扎心”。

一条“炫夫帖”引起的风波

7月28日,一幕券商晒高薪事件在小红书上演,中金公司一名交易员的夫人晒出了其夫的收入证明,该证明显示其月均收入为8.25万元,并高调配文:“93年老公的收入水平,所以算婚后财产吗?”该帖迅速在各大社交网络发酵,引发网友们的热烈讨论。随后,中金公司对涉事员工进行停职调查。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小红书上晒出的收入证明没有身份信息、在职岗位等细节,是一个比较典型的非标准格式的收入证明,一般用于提供给银行以满足申请贷款等事务要求。HR开具这种非制式的收入证明,会将平摊到每个月的上年奖金,甚至公积金、年金等非基本工资的收入都算入,呈现一个比较高的薪酬水平,从而能帮助员工申请更多贷款,减轻首付压力。

根据Wind数据,中金公司2021年度人均薪酬为116.42万元,在国内上市券商中位列第一,中信证券、广发证券紧随其后,分别为94.70万元和88.57万元。涉事交易员的薪酬,在券商界充其量只能算作是中等水平。

金融业“限薪”由来已久,并不算是新鲜事

巧合的是,此事件发酵5日后的8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制度和追责追薪机制。

在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方面,尤其强调了落实“两个不高于”的政策要求:即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中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同时文件也明确在薪酬激励上向一线倾斜,要求金融企业要有效履行对实际控制企业的薪酬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平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

在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制度和追责追薪机制方面,要求金融企业要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机制,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在财政部负责人就出台《通知》答记者问中提到,此文件的出台,主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会议精神,按照问题导向原则,聚焦规范收支管理、维护资产安全、落实主体责任等重点环节领域,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

对于此次《通知》的出台,记者采访业内专家认为,《通知》将对国有金融企业规范薪酬管理制度、科学设计薪酬体系、优化内部分配结构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将起到正面引导。

记者梳理文件发现,其实,金融企业“限薪”由来已久。

早在2009年,财政部便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不得超过280万元人民币;

2010年,原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指出“商业银行高管基本薪酬一般不应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必须有40%以上采取延期支付,延期时间不少于3年”;

2015年,《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将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原来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得超过60万元;

2022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对递延支付机制做出具体要求……

金融“限薪”谨防冒进与施策不当

从基金经理“限薪”冲上热搜到“炫夫帖”引发的风波,金融行业收入仿佛被推到“风口浪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金融“限薪”其道至简而术至艰。道在于稳,术在于权衡。

此次《通知》的出台,有望加剧高管奖金的递延支付效应,间接规范风险行为。

金融企业的薪酬结构包含基本工资和奖金,奖金收入与业绩挂钩,不同公司、岗位之间差异较大。据某投行从业人士透漏,像中金这样的头部金融企业,奖金甚至可以达到2到3年的基础工资之多。《通知》中关于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制度和追责追薪机制的规定,可以看作是2010年以来相关规定的延续。

从实践经验来看,薪酬延付机制降低不良贷款率的作用随时间递减。此次规定的重申,将进一步抑制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的冒进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商业银行稳健长远发展,保障国家金融稳定。

某大型银行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高管‘限薪’是大势所趋,但在具体实施的措施、方法上还应加大考量,若施策不当,可能造成国有金融企业的人才流失,从而影响经营效益和商业化、国际化进程。”

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多年来,国有金融企业借助有竞争力的薪酬引人、用人、育人,服务国家战略,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等方面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为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贡献了坚实的力量。

据相关媒体报道,2021年度,已经披露董事长薪酬的几家国有大行中,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董事长的薪酬分别为82.93万元、82.56万元、81.99万元和82.09万元;平安银行行长胡跃飞年薪387.95万元,较2020年降薪63.03万元;招行行长薪酬419.83万元,与2020年薪酬基本持平;民生银行行长郑万春年薪358.95万元,较2020年降薪59.94万元中金公司2021年20名高管的薪酬总额为9441.8万,与2020年的1.68亿元相比,下降了7000多万。

从国外金融业来看,早在2017年,花旗银行CEO薪酬已高达1.16亿元;高盛银行董事长薪酬为1.44亿元,其余高管薪酬平均也超过了1亿元。2020年,花旗银行将CEO薪酬将调整为1900万美元,较2019年减少21%,高盛集团CEO的薪酬则下降了36%。

综合这些数据可以看到,近年来受政策及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国际国内金融企业高管薪酬整体下降趋势

伴随着中国金融企业国际化进程加快,海外投资、收购、兼并等业务需求日益旺盛,对于金融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薪酬的规范应坚持以引导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平稳运行为目的,在施策中兼顾人才吸纳和企业经营能力提升,于权衡中谋改革、谋发展,为国有金融企业商业化、国际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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