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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十条倡议擘画农信蓝图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9

在银保监会的指导支持下,第三届中国农金30人论坛福建会议(线上)于2022年4月27日~29日召开。来自银保监会的各位领导,农村金融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以及全国30家省级联社(农商银行)理事长、董事长相聚“云端”,共话绿色金融,共谋绿色发展,聚焦省联社改革、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风险防控、高管队伍建设等农信热点难点话题,共绘农信改革发展新篇章。


4月27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提议,第三届中国农金30人论坛福建会议发布《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倡议书》(简称《倡议书》),就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特向全国农信机构发出十条倡议。

“《倡议书》是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为加快形成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中国农金30人论坛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倡议书》提出的十条倡议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数字化、合规管理以及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倡议书》近半篇幅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展开,是贯彻落实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的又一有力举措。

《倡议书》提到,传承农村金融红色基因,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实施进村入户建档工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基本全覆盖;创新农信机构普惠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落实减费让利惠农政策,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倡议书》提出,全国农信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授信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实现建档、评级、授信“三个100%”。

科技建设方面,《倡议书》指出,全国农信机构要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全力推动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

具体来看,一方面,积极对接“三资”系统、“银税互动”系统、“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有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差异化金融需求,全力推动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

另一方面,积极整合行内业务数据、人行征信数据以及党务政务、工商、税务、法院等外部数据,为综合核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扩大普惠金融触达面和覆盖范围

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但内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较大,金融风险处置已进入常态化阶段。

《倡议书》提到,全国农信机构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还款来源,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良贷款容忍度,增强客户经理的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绿色金融方面,《倡议书》指出,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农村宜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信贷投放。

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管理要求,提升对农村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环境治理以及绿色乡村城镇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实现农村环境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机联动。

此外,关于乡村治理,《倡议书》提出,全国农信机构要切实担负普惠金融初心使命,厚植“三农”情怀,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与县域经济社会同建共治、同频共振、同步共进、同向共赢的工作机制。

《倡议书》提到,全国农信机构要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本着“互联互通、互学互鉴、共创共享、共进共赢、开放包容”宗旨,加强省级联社(农商银行)以及县市法人行社的交流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农信机构产品创新、服务拓展、科技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践行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智慧,贡献农金方案,彰显农信担当。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倡 议 书

为了贯彻落实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为加快形成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提议,经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及中国农金30人论坛主席团研究决定,现就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特向全国农信机构发出十条倡议:

一、传承农村金融红色基因,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

全国农信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农村金融政策,始终坚持因农而生、为农服务的初心使命,继承发扬“挎包银行”精神,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作为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载体,作为巩固拓展农村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手段,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着力点,全方位提供或完善金融服务,全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

二、拓展农信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全国农信机构要增设普惠金融服务窗口,推进物理网点在乡镇、金融助农便民服务点在行政村的基本全覆盖;坚持网点与上门服务、线下与线上服务相结合,不断拓展服务功能。要增强助农理财及财富管理服务能力,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科技信息、种养技术、项目推荐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非金融综合服务。要充分利用农信系统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引导同质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互学互鉴与项目交流,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实施进村入户建档工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基本全覆盖

全国农信机构要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在做细做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实施“进村入户”建档工程,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要围绕“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户户有建档”目标,按照“有建档必有评级、有评级必有授信”原则,逐村逐户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和评级授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信用贷款支持。全国农信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授信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实现建档、评级、授信“三个100%”。

四、创新农信机构普惠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全国农信机构要借助科技手段,充分发挥扫码支付、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功能作用,推进便民服务“村村通”、普惠金融“户户通”,完善农村基础性金融服务。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创新推出专属信贷产品,并建立“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审批零库存”等制度,不断提高办贷和审批效率。要积极运用数字化赋能,创新信贷及金融服务集合作业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流程线上办理业务,让其足不出户享受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五、落实减费让利惠农政策,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全国农信机构要在贷款利率上,对受疫情影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差别化、精细化利率定价,在国家减息政策范围内提供最大限度的利率优惠;在收费项目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业务原则上不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费用,对信贷业务过程中的资产评估等费用原则上由农信机构承担;在融资成本上,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投放优惠利率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六、加快农信机构科技建设,全力推进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

全国农信机构要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全力推动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要主动对接“新农直报”系统 ,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点对点信贷直通车服务;积极对接“三资”系统、“银税互动”系统、“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有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差异化金融需求;积极整合行内业务数据、人行征信数据以及党务政务、工商、税务、法院等外部数据,为综合核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扩大普惠金融触达面和覆盖范围。

七、坚守金融风险防控底线,实现客户与农信机构合规管理的良性互动

全国农信机构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还款来源,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稳妥开展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探索农机具、活体畜禽、养殖圈舍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依法合规抵质押融资,创新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要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良贷款容忍度,增强客户经理的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八、担负绿色金融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全国农信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农村宜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信贷投放。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管理要求,提升对农村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环境治理以及绿色乡村城镇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实现农村环境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机联动。

九、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共生共赢乡村治理体系

全国农信机构要切实担负普惠金融初心使命,厚植“三农”情怀,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与县域经济社会同建共治、同频共振、同步共进、同向共赢的工作机制。加强政银、村银共建,积极推动信用县市、信用乡镇、信用村组等信用工程建设,共同打造良好的社会信用和金融生态环境。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建立“金融村官”派驻制度,选拔优秀信贷人员和管理干部派驻乡村联系点,促进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十、深化全国农信机构交流合作,凝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合力

全国农信机构要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本着“互联互通、互学互鉴、共创共享、共进共赢、开放包容”宗旨,加强省级联社(农商银行)以及县市法人行社的交流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农信机构产品创新、服务拓展、科技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践行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智慧,贡献农金方案,彰显农信担当。



网站编辑 -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