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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沾泥土  服务新时代——专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杨筱、古慧子 发布时间:2022-04-15

三月的北京,新枝吐蕊,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如约而至。

承载职责使命,带着人民心声,满怀信心希望,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千名代表委员汇聚北京,奔赴“春天之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带来了来自“三农”的散发着泥土气息、市场烟火的社情民意。围绕农村中小银行如何做好乡村振兴排头兵、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等问题,孔发龙接受了《中国农村金融》记者的专访。


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 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中国农村金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在坚持回归金融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主业、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孔发龙:近年来,江西省金融机构按照“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感恩奋进、拼搏赶超,2021年贷款增速达1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居中部六省第一位、全国第九位;2021年末不良贷款率达1.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8个百分点。江西省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全国3个、中国银保监会认定的全国7个高风险金融机构清零的省份之一。

作为地方金融的排头兵、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坚持回归金融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主业,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金融服务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积极助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在增加金融供给上做“加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21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9552亿元,新增信贷投放完成了省政府下达计划的125%。截至2021年末,江西农信存贷款规模在全国农信系统排名第11位,六年前进了4位;江西省联社被评为“全国年度最佳服务乡村振兴中小银行”,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级联社。二是在降低融资成本上做“减法”。坚决落实减费让利政策,2021年贷款平均利率下降0.17个百分点,为全省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近40亿元;累计对6万户客户、1041亿元贷款实施了延期还本付息,对8.7万户客户、570亿元贷款实施了无还本续贷,切实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三是在加强客户拓展上做“乘法”。组织开展贷款客户三年倍增行动,深入推进“扫街、扫园、扫村、扫户”的“四扫”客户营销活动,不断拓宽客户覆盖面。截至2021年末,江西农信贷款客户数达280.5万户,较年初净增55.8万户,增长24.9%,其中新增首贷户24.8万户。四是在优化业务流程上做“除法”。打通从“信用”到“信贷”的链条,开展评级授信,客户无需抵押担保即可办理信用贷款。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个人贷款实现纯线上化,客户“一次不用跑”,小微企业贷款线下办理“只跑一次”,有效满足了疫情下“零接触”的服务需求。


立足农村金融特殊性 差异化政策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农村金融》: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能力,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孔发龙:农村中小银行是我国机构网点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是践行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主力军。为进一步增强农村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建议:

实施更大力度的降准降息,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的规模和覆盖面,把农村中小银行纳入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营造更加有利的货币信贷环境。

降低农村中小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补充资本以及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门槛,将农村中小银行纳入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比照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中小银行执行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力量。

允许缴纳的存款保险费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允许县级以上地区的农商银行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抵债资产持有环节免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抵债资产处置环节比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更好地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成效。


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在崭新历史起点上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国农村金融》:崭新的历史起点意味着乡村振兴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更呼唤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不断实现新作为、阔步迈上新台阶。下一步应如何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孔发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持续完善,但也存在较明显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金融供给相对不足。“三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理应得到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但从数据上来看,2021年全国涉农贷款同比增长10.9%,低于全国同期各项贷款同比11.6%的增速。二是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近年来,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纷纷在县域设立网点,吸收存款和理财资金,其中很大一部分被“抽血”到了外地,对当地支持力度较小。三是农村金融整体合力不强。当前,我国从事涉农金融业务的银行类型虽然很多,但专属性、系统性、协同性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竞争、内部消耗等低效现象,农村金融供给的整体合力还不够强。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切实增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国家加强顶层设计,设立中国乡村振兴银行。一是在农合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乡村振兴银行。充分考虑农合机构(指农信社、农商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现状、作用与地位,从成本最小、见效最快、功能最显的角度出发,在整合全国农合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乡村振兴银行。各省级联社转设为乡村振兴银行省级分行,各市县农合机构转设为省级分行的市县支行。二是把其他商业银行县域机构并入乡村振兴银行。把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县域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并入乡村振兴银行,减少农村金融资源外流,更好地保障县域金融资源留在农村、服务农业、造福农民。三是以法律形式明确乡村振兴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加明确乡村振兴银行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属银行的法律条款,明确中央和地方支持乡村振兴银行筹集资金、开办业务、服务“三农”、化解风险等一揽子制度安排,构建乡村振兴银行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的长效机制。


网站编辑 - 艾丽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