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奋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深走实

2024-02-05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普惠金融处 武茂春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的主战场,作为践行为民监管理念的必答题,持续引领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深走实。

乘势而上 创新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新体系

内蒙古地处祖国最北疆,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01.17万人,地广人稀,农牧民居住分散,生态环境脆弱。全区103个旗县中有57个为脱贫旗县,脱贫旗县超过全区旗县总数的1/2,国家级贫困县数量仅次于西藏、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区,位居全国第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难度大、挑战多。内蒙古监管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多层次、全方位汇聚行业合力,推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政策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内蒙古监管局创新提出并打造“一核三体两翼”金融安全、金融服务和金融发展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农牧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全辖银行保险机构召开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推动银行保险服务实现乡镇全覆盖,通过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党建帮扶、消费帮扶、健康帮扶等方式,兜牢防止大规模返贫底线。指导保险机构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广防止返贫等保险产品,防止脱贫户因灾、因病、因意外事件返贫致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全面保险支撑。

机制引领协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内蒙古监管局凝聚地方部门合力,协作推动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难点、堵点问题。联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因地制宜落实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等要求,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方案,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自2022年以来,联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农牧厅等开展专题调度会近10次,协商解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稳健发展问题。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通过“扫街、串巷、进园、下乡”等多种形式,将金融服务搬到企业、百姓家门口,打通“最后一公里”、到达“最远一家人”。

科技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内蒙古监管局集中行业力量,建成“内蒙古普惠金融超市”线上金融服务信息平台,汇集展示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产品、国家金融政策及重要风险提示等内容。公众可通过手机扫码或输入网址的方式访问平台,平台根据金融消费者地域和需求精准匹配提供金融产品信息,实现金融产品“扫码即查”和普惠金融政策、各类风险提示“一站式”宣传,有效解决了银行保险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信息不对称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各盟市共有360余家银行机构、4400余个营业网点入驻,上架小微企业、乡村振兴、新市民服务等各类金融产品近2000个,已促成银行机构贷款1800余笔、金额4.35亿元。

接续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获得新提升

内蒙古监管局督促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立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创新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亮点的金融产品,助力特色农牧业优势区、优势特色农牧业产业带发展,着力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和底气。

因地制宜,助力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净调出省之一,近半数产粮大县为脱贫旗县。为下好“粮食安全”先手棋,内蒙古监管局指导辖内机构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金融供给,创新推出“种植e贷”等涉农信贷产品,组织开展“金融支持种业提升工程专项营销活动”,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龙头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户”批量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实施规模化经营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信贷主体,确保脱贫地区农牧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客群资金需求得到满足。截至目前,全区普惠型涉农信贷余额2951.11亿元,较年初增加467.25亿元,31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3090.7亿元,较年初增加536.27亿元。

精准施策,满足脱贫人口发展生产金融需求。内蒙古监管局扎实开展边缘易致贫人口动态监测,督促承贷银行依托“千乡千队、万村百亿”活动,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应贷尽贷,支持脱贫群众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深入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调研,把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存在问题,指导承贷银行优化信贷方案,结合脱贫户农牧业生产需求,灵活采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小额信用贷款”等一站式信贷模式,努力提供额度更大、利率适当、期限更加灵活的信贷产品,切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截至目前,承贷银行机构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11.36 亿元,惠及脱贫户和边缘户23.44万户次。

用情用心,做好脱贫地区保险保障服务。内蒙古监管局指导辖内保险机构提升脱贫地区保险保障水平,稳定脱贫人群生产收益。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提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保障311.38 亿元,赔付0.3亿元;提供三大粮食作物种植收入保险保障10.98亿元,赔付0.46亿元,基本实现了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全覆盖。为大小牲畜、特种养殖等提供保险保障352.75亿元,赔付支出9.93亿元,有效增强农牧民和脱贫群众种养殖业风险抵御能力。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开展防返贫保险,为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近36.44万农村人口提供了568.76亿元风险保障,赔付金额884.24万元,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了综合风险保障。

抓常抓长 助推定点帮扶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和察右后旗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点帮扶地区,内蒙古监管局发挥“前哨作战部”作用,积极配合将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田”。截至2022年末,两旗地区生产总值(GDP)分别较2019年增长38.57%、25.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牧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较2019年增加超过3500元。

统筹规划推进,扛实“前哨”职责。内蒙古监管局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定点帮扶工作重点任务计划,构建“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落实体系,持续推进“一结对、两优先、三保障”帮扶政策,全力配合做好产业合作、资源配置、人才交流等深层次帮扶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助研究制定帮扶方案,深化定点帮扶旗县调研督导机制,跟踪推进帮扶项目进度和政策效果。

运用“党建+金融”,夯实服务基础。内蒙古监管局启动“党建金融联盟”战略合作,签订“党建金融联盟战略合作协议”,选聘金融服务联络员388人,运用“党建+金融”模式评定2.68万户信用户,授信金额33.17亿元,用信金额25.39亿元,累计发放“爱心贷”“荣誉贷”“乡村两委贷”等信贷资金4.88亿元。聚焦志智双扶,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3181.8万元,支持困难学生6381人,将帮扶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构建形成新时期金融帮扶新格局。

聚焦重点难点,加大资源倾斜。内蒙古监管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围绕两旗“牛羊乳、麦菜薯”等特色产业加大扶持力度,推出“薯业贷”“金牛旺牧贷”活畜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产品,支持两旗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造,累计向两旗发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19.86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6.37亿元,极大地改善了人居条件和生活环境。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23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