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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链创新链高效融合 助力科技企业成长

2023-10-24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本质上就是要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以金融之力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及时产业化,并以产业的转型升级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而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支撑,避免金融出现空转、泡沫化风险。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找准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这个突破口。企业是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的载体,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强化监管引领 深度融合“资金流”与“技术流”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不断强化监管引领,深入调研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需求,聚焦“育苗期”“加速期”“兴业期”三个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将“资金流”与“技术流”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

“育苗期”借助“外脑”识别孵化科研项目

科创活动是具有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前端大量、活跃的技术研发活动,是后期获得一定数量成功项目的前提初始研究开发和实验室生产阶段企业技术壁垒高、细分领域多,单靠金融机构一己之力往往难以介入。对此,广东监管局积极为银行保险机构牵线搭桥,借助科研院所、风投机构、政府部门以及集成行业的“外脑”,构建金融科技服务的最强大脑。

借科研院所“外脑”,促科研项目孵化。联合高校、实验室与银行机构合作,通过“融资+融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如推动民生银行东莞分行与东莞理工学院和东莞理工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建立科创与金融资源聚合机制,打造“应用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孵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链条,助力具有成长潜力的科研项目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已联动筛选了触点智能、博德新能源、华芯联科技、云鲸智能等一批科技企业。

借风投机构“外脑”,促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行充分借鉴风投机构行业研究优势和投资理念,探索“共享客户、独立投贷”的投贷联动模式,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分散银行债权资金风险。

借政府部门“外脑”,促高新技术发展。积极对接联动省科技厅,建立科技金融信息与数据共享机制,推动金融和科技领域相关信息数据的常态化高效互通,充分发挥科技监管部门的行业判断能力,向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科技创新主体信息共享,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投放,助力“高含金量”科技企业成长和发展壮大。同时,联合广州市政府、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推动签署“险资入穗”战略合作备忘录,加大科技创新等领域的项目对接和保险资金投入支持科技类企业金额超200亿元

“加速期”创新机制促进知识技术资本化

在加速期企业已开展量产并少量获利,但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的临界点,对融资成本的承担能力仍然不高,也难以符合银行传统信贷审批标准。对此,广东监管局将攻坚重点放在信贷评价、流程再造等机制创新上,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发掘科创企业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供应链网络等软实力资源,促进知本变资本。

对缺抵押物、但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支持指导下,广东监管积极争取成为全国首批扩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4省市之一,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试点实施方案,支持32家银行在161个机构网点开展试点,实现辖内20个地市线上质押登记全覆盖。同时,创新建立考评机制,开展业务情况通报,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网点名单截至2023年3月末,辖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已达到29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9倍

对缺现金流、但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创新信用评价机制。指导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全国首创“技术流”专属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的质量数量、发展趋势、企业团队、科技创新行为等因子作为核心要素纳入信用评价,使暂时没有净现金流的企业也可获得银行授信。在变革信贷机制的同时,为有效防范风险,鼓励银行机构借鉴“小步快跑”的互联网理念,以“小额试错、快速迭代”为辅助积累与企业深接触的实践经验。

对有科技人才、但缺稳定业绩的企业,创新引入人才维度评价机制。科技创新中,许多企业来自人才的学而优则研、研而优则企。聚焦科技创新人才,能够更精准地捕捉科创要素流动。广东监管局指导建行广东省分行在“技术流”的基础上,进一步首创科创人才“能力流”专属评价体系,打破传统AUM(个人可控资产),创建KUM(个人可控知产),并通过配套科技人才金融服务,强化人才评价,跟踪人才流动,辅助企业评判,更好嵌入科技企业,突破银行端评价初创企业的瓶颈。

“兴业期”综合服务助力科技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进入成熟期的产业化完成阶段,资金获取不是主要问题,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和专业性重要突显。对此,广东监管局引导机构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变化,探索提供多元化信息平台和服务模式。

以债券发行降低融资成本,如农行广东省分行为美的集团发行21美SCP001(高成长债),价格低至2.72%,成为市场首批落地的高成长债。同时,运用贴近客户的优势,向总行或集团内理财子公司推荐自营资金投资科技公司中期票据等多种投资产品,提供充沛长期资金。

以专业并购做强龙头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联动集团探索涵盖并购顾问、股本融资、银团贷款、套期保值、现金管理、交易银行、支付清算等在内的“一站式全面并购金融服务”,助力科技龙头企业有效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协同效应。如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近年来为科技企业提供并购贷款超20亿,项目规模超280亿

以保险护航科技企业“走出去”。指导保险公司积极探索,结合企业“走出去”金融痛点提供风险保障。如中国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签发全国首单知识产权境外侵权责任保险,为金发科技、京信通信技术两家企业提供725万元风险保障,保险责任覆盖国内企业应对海外侵权案的诉讼、赔偿、法律费用等主要损失,为企业“出海”发展吃下“定心丸”。

多方同向发力 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

尽管推动科技企业金融链和生态链的有机融合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但当前科技型企业发展仍面临研发不确定性大、企业经营风险抵御能力弱、金融服务风险和收益不匹配等问题,必须多方共同发力,在强化政策协同的基础上,加快融资供给的体制机制转变,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更好促进实现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的政策目标

金融机构要改变传统固化思维,牢固树立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撑是落实重大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经典金融学理论认为,银行体系基于其经营理念及资本结构约束,通常会拒绝或严格控制高风险项目融资,从而导致信贷资金难以进入高科技企业。然而,我国间接融资占比超70%,是实体经济金融供给的中坚力量。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创新作为发展第一动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重任上,商业银行不能置身事外,必须全力投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管引领,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政治站位,加快转变传统经营管理理念,高度重视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的重要意义,通过推动信贷机制、产品设计、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并及时复制推广良好做法,来推动从深层次解决金融体系追求收益的确定性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

政府部门要强化配套政策协同,完善支持科技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助推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领域客观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单纯依靠微观主体驱动难度较大,在坚持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同时,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完善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相关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在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面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完善政、银、保、企四方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政府数据开放程度,并以适当方式实现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力等数据与金融机构对接。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处置平台建设,统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探索知识产权收储交易机制,标准化知识产权质押及处置流程,提升质权变现灵活性和时效性,帮助知识产权质押成为中小型科创企业获取融资的有效手段。三是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大风险补偿资金覆盖面,优化风险补偿资金池运作流程,进一步发挥对信贷资源的撬动作用。加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与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其他配套金融财政手段,形成一揽子的优惠政策措施,更好引导和鼓励银保联动加大对优质科创企业群体的扶持力度。

科技创新金融供需结构错位,必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金融供给需要遵循需求主体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融资能力也存在明显差异,科技企业上述特征更为明显。因此,金融供给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聚集企业实际需求,从以“金融机构要什么”转向“科技企业有什么”,通过创新和优化信贷管理机制,逐渐形成识别、转化科技企业特有的智力、技术、网络资源的能力,将这些宝贵的无形资产转变为可量化的资本,推动科技创新、产业振兴、金融发展之间的供需平衡,实现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良性循环。一是建立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估企业行业地位、实际控制人背景、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等方式,合理分析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品牌价值。积极同相关部门合作,完善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认定及评价机制,精准支持有发展前景的科创企业,防范潜在风险并保持商业可持续。二是构建多方联动的融资支持新模式。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面广、客户储备多、资源撮合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开展银政、银投、银园、银担、银保合作,通过多渠道借鉴和共享企业信息、强化风险分担等方式,提升对“早”“小”科技创新企业的服务能力,促进“园区整体授信”“债权+股权”“贷款+多方风险共担”等融资模式发展。三是探索长周期激励考核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前期研发资金需求量大,投入产出周期长,建立与资金投放周期相匹配的考核机制,对激发一线人员内生动力,形成敢贷愿贷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作用。银行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专项考核机制,通过对专门岗位人员设置薪酬保护、拉长考核周期、设计专项考核指标等方式,弱化盈利性指标考核,同时对于延迟产生收益的业务追溯提供激励,对符合条件的风险业务落实尽职免责。四是完善科技人才的全面服务模式。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大多经历较大变动,科技人才的保有和持续创新能力是企业基业长青的关键所在。银行机构要对科技企业的核心科技和科技人才给予同步关注,对科技人才提供更丰富的个性化金融服务,通过更好地了解和维护科技企业客户,提升客户粘性,促进实现银行和企业的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