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王文永 甘肃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发布时间:2023-10-24
甘肃省是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甘肃农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聚焦生态产业,发挥农信优势,创新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紧跟国家战略,服务绿色发展争当“标杆行”。一是积极探索专业化运营。甘肃农信紧跟国家设立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步伐,在兰州新区挂牌成立兰州农商银行绿色金融支行,在服务兰州新区绿色发展上先行先试,与兰州新区多家核心绿色企业共同构建绿色金融供应链服务体系,全面支持企业上下游绿色产业发展。二是创新产品特色化服务。甘肃农信第一时间入驻兰州新区绿色金融试验区自主研发的“绿金通”综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创新上线平台专有金融产品7款,目前已累计投放各类绿色类贷款超过100亿元,助力一大批具有绿色环保效益的项目在兰州新区落地。
服务全省大局,绿色金融发展按下“快进键”。一是完善制度办法。积极构建甘肃农信系统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办法,推动甘肃农信绿色金融加快发展。二是促进绿色发展。围绕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项目和企业,有效扩大绿色金融供给。同时,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水利项目建设、生态移民搬迁项目,助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三是融合普惠小微。探索将绿色金融标准嵌入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普惠小微贷款在授信环节开展绿色信贷识别和统计。
聚焦主责主业,绿色普惠协同打出“组合拳”。甘肃农信全面贯彻“三新一高”要求,积极探索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一是在提升服务效率上贡献农信智慧。牢牢把握金融科技发展大势,实施绿色普惠业务全流程线上改造工程,实现“农小贷”“背包银行+掌上银行”自动评级授信,推出“兴陇e贷”“手机支付”“智慧场景”等系列线上业务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业务解决方案。二是在缓解抵押难题上体现农信特色。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难”“担保难”“融资难”等具体问题,甘肃农信创新提出“看质量不看规模、看可持续发展能力、看带头人信誉品质”的客户准入新观念,量身打造“兴陇合作贷”“乡村振兴畜禽贷”等专属信贷产品,采用活体抵押盘活企业经营资产,有效缓解了抵押难题。三是在助力产业发展上凸显农信力量。甘肃农信以全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供应链金融,围绕链主企业,对供应链中所有企业、农户实行统一授信,通过应收账款、存货订单质押等方式发放贷款,实现了“金融资本”“农户资本”和“生态资本”的三者统一。四是在倾心民生项目上展现农信情怀。安居工程是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甘肃农信与地方政府联合推出“安居贷”“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贷款”专属信贷产品,帮助地方政府加快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让搬迁群众早日住上安全房、实现幸福安居梦。
融合发展之路困难重重
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处于创新探索阶段,二者交集部分的认定标准不清晰,法律层面的政策、制度和监管框架尚不健全,各方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够明确具体。同时,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存在政策衔接不畅问题。从普惠金融发展来看,部分地区财政奖补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担保基金或风险基金不能按期缴付等问题,一定程度削弱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从绿色金融发展来看,监督管理有待强化,再加上目前绿色金融标准尚未统一,具体化、可操作的政策配套措施不够健全。
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当前,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日新月异,各市场主体的交互行为被广泛的数据化记录,商业价值和社会治理价值极高。地方政府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进程中,其政务信息数据整合相对滞后,同时受制于法律法规及政策限制,完善、合理的信息交流机制尚未构建起来,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延缓了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进程,阻碍了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流动。
缺乏良好的投融资环境。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领域的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均涉及“三农”、“双创”、小微企业及低收入群体等传统金融服务涉足较少或较为薄弱的领域。一方面,由于此类群体缺乏可用于担保增信的资产、基础信息薄弱、收益不稳定,导致其风险识别、管理和控制难度较大,加之所涉及的项目分散、规模小,业务营销和管理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绿色项目存在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较长、投资回报率不高等特点,如果不能获得足够的成本补偿或适当收益,将削弱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无论是金融监管还是财政部门,针对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良性激励约束机制均不健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创新性、专业性较高的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业务和项目,导致成本和风险双双提高,在未形成规模效应而又缺乏激励政策扶持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深入推进二者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优机制强保障 加快绿色与普惠融合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制度框架和融合发展机制。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框架。建议国家层面加快制定出台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相关上位法,引导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地区率先推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条例》等相关制度框架文件,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构建融合发展的标准体系。由地方政府联合监管部门,认定和明确主体资格、项目界定、产品标准、信息披露等,特别是对于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新兴领域,切实发挥标准体系的引导作用。三是完善融合发展有效机制。结合“双碳”目标要求和各地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组建地方政府牵头、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协调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凝聚融合发展合力。
运用科技赋能融合发展,着力促进信息共享共建。一是科技赋能信息化建设。建设绿色普惠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建立连接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项目认证、绿色小微企业增信、绿色普惠资金撮合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来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二是科技赋能精细化管理。加大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建立覆盖全流程的信贷管理体系,在涉农领域的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融入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要求,准确规范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和碳核算,提升供应链金融管理水平。三是科技赋能专业化发展。深化运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相关平台、大数据征信平台和农村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依托龙头企业为上下游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专业金融服务。
加大融合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缓解投融资困境。一是拓展延伸绿色金融理念。将绿色金融理念与标准延伸至小微企业贷款、“双创”贷款、涉农贷款等普惠金融业务,围绕循环经济、“双创”等方面开展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丰富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新型融资工具,开展相关主体的绿色认定并为其提供优惠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二是创新支持绿色消费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研发绿色小额信贷、绿色建筑贷款等金融产品,落实新能源汽车贷款优惠政策,支持民众购买绿色建筑住宅、绿色交通工具等绿色产品。三是探索构建风险补偿机制。合理运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同步建立绿色普惠风险补偿基金,设立绿色普惠发展基金,在贴息奖补、风险分担、减税降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以市场化手段全力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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