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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改革再出发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李金津 发布时间:2023-05-17

3月7日下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公布,包含13个方面重大部署,涉及金融领域的相关改革有6大项。金融监管体制迎来重大变革。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本次机构改革备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此,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将形成新的“一行一局一会”结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期,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为了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此,两会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利于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需求和功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祝树民表示:“这次金融领域的机构改革填补了市场监管的空白,希望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关注监管效率如何与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相结合。” 

“机构改革方案中有6项涉及金融领域改革,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统筹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通过这次改革,填补空白、各就各位,有效减少了部门交叉,更多减少了内卷内耗,切实增强了协作协同。”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统一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本次改革把中国人民银行对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统一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意味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同时承担起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职能,实现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的统一。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表示,“在金融创新不断推进、业务交叉型产品不断出现的局面下,需明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监管职责与分工,共同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最大的感受是,这次金融改革力度非常大,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防范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深化。 

“通过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有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多位代表委员认为,接下来,还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统一立法。

深化地方监管体制改革  理顺央地双层监管体制 

在本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地方金融改革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另一个则是统筹推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二者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在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方案,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而原有的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则要求“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表示,我国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地方法人,其党的关系、干部管理、国有股权监管、审计监察和司法管辖也都在地方,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共同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公开透明地使用好风险处置资金。 

此次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发展和监管职能分离,避免了原有的地方监管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矛盾。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地方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中,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有利于加强监管,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钱文挥认为,此次改革避免了监管重复交叉,消除了监管盲点,防止利益冲突,准确区分出“裁判”“教练”和“运动员”。“关于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的协同联动,有利于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林罡认为。

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根据安排,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体制,按照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 对此,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此次改革的目的之一是解决中国人民银行大区行跨省管理半径太大,无法及时有效了解各地情况的问题;此外,恢复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也有利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政府、其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的沟通协调。 

相对于恢复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县支行的改革“动静”更大,根据方案,将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这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最后一层级分支机构,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已完成历史使命,光荣退出历史舞台。很多工作要重新安排,也意味着超4万人面临去留问题。对此,易纲建议,要加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做好切实可行的方案。 

证监会职责调整  资本市场重要性凸显 

在此次改革方案中,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重要参与者之一——中国证监会也被包括在内。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中国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划入企业债发行审核;划出投资者保护职责。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普遍认为,中国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提高了资本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

中国证监会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多年来同资本市场相伴相生,监管模式随着市场的变化与时俱进。当前,要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证监会重任在肩。因此,将证券监管独立出来是必要的,这也有助于强化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风险隔离。 

与此同时,本次改革将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功能划入证监会,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此次改革将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统一至证监会管理,意味着未来企业债和公司债将在规则层面进一步趋同,有望告别以往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多头监管的局面,杜绝利用审核标准不统一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为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可以预见,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征程中,本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必将产生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网站编辑 - 尹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