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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我们欢迎外资机构继续积极参与中国市场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中国银行保险报 发布时间:2023-03-18

3月18日,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3年会开幕。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曹宇表示,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大道。金融业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将发挥独特的作用。


“我们欢迎外资机构继续积极参与中国市场,共享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机遇。”曹宇强调,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为所有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银行业保险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

曹宇首先谈到,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中国金融业始终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别是2018年以来,金融领域先后推出50多条开放措施,其中,涉及银行业保险业的有34条,这34条开放措施的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开放政策在多个方面已落地见效。

一是取消了银行和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随着外资股比限制的放开,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首家外资独资人身险公司、首家外资控股理财公司、首家外资独资货币经纪公司、首家外资独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相继成立。在中国发布的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已经清零。

二是大幅减少了外资准入数量型门槛。取消了总资产、经营年限等多项数量型准入要求,更加注重运用审慎性条件综合评估申请人资质,吸引具备专业特色的优质外资机构进入,丰富金融市场主体、优化金融供给。

三是丰富了外资机构类型。鼓励具有专业特色的外资机构参与中国理财、养老等领域的市场建设。在财富管理领域,批准设立了5家外方控股理财公司;批准1家外国金融集团入股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是基本实现中外资银行保险机构业务范围一致。拓宽了外资银行、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外资银行的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托管、中小企业融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等业务与中资银行形成优势互补、良性竞争,提升了中国银行业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外资保险公司带来了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领域的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填补了国内保险业的一些空白。

曹宇介绍称,银保监会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针对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其发挥与母公司的联动优势,更好服务本地客户。

随着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数量和资产稳步增长。10年来,在华外资银行、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分别增长了58%、552%。截至2022年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35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911家,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76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华共设立了68家外资保险机构和79家代表处,外资保险机构总资产达2.26万亿元。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曹宇表示,扩大金融业开放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中国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了高质量发展阶段。”曹宇称,只有继续毫不动摇扩大金融业开放,吸引更多全球高质量金融资源,才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金融支持。

“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第一大银行市场和第二大保险市场,但大而不强、大而不精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吸引优质国际金融机构来华投资、拓展业务,将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的管理技术和产品引入中国市场,促使中资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曹宇表示,扩大开放将进一步助推金融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治理机制、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借鉴国际经验,实现中国金融业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曹宇认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我们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国将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持续扩大金融开放,推进国内的金融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让世界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贡献。

稳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型开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曹宇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标对表,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业的制度型开放水平。中国与14个国家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去年正式生效,该协定代表了目前中国金融领域开放承诺的最高水平,为扩大制度型开放打下了良好基础。接下来,我们还将主动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规则,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

二是推动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近年来,我们主动对接国际监管规则新标准,开展银行业保险业资本监管改革,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健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已经发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未来,我们还将在气候变化、绿色金融、数字经济等大家共同关心的领域进行探索和尝试。

三是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们将在内外资一致的基础上,主动回应外资金融机构诉求,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激活在华外资机构的发展动力,促进中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共同发展。

网站编辑 - 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