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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金融赋能 助推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9-09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金融行业在新发展阶段必须完成好的重大任务,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举措,是内蒙古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的重要体现。内蒙古银保监局紧紧围绕国家、地方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自治区实际,强化监管引领、夯实服务基础、聚焦重点领域,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为构建内蒙古乡村振兴新格局贡献金融力量。

优化金融服务体制机制 筑牢乡村振兴“基础桩”

因地制宜,做好制度设计。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内蒙古银保监局相继出台了银行业保险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服务工作等有关明确要求,细化支持措施,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提供政策指引。

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引领。深入开展金融服务监管评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督导抽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等工作,通过座谈指导、通报约谈、非现场监测、差异化考核等多种监管方式,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贷款投放计划、实施专项奖励、提高绩效考核权重、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优化信贷产品体系、强化金融科技支撑,通过一揽子举措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健全机制,增强内生动力。推动金融机构健全服务乡村振兴机构设置,98家银行保险机构设立普惠金融部或乡村振兴部。针对县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牛产业专营支行”“大米特色产业支行”“银行企业家驿站”等一批服务乡村振兴品牌支行。做实做细服务乡村振兴内部运营机制,从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人员配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落实涉农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加大对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绩效考核权重,提高基层“敢贷愿贷”积极性。

协调联动,汇聚各方合力。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作,建立完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健全农村信用体系,优化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主导产业,推动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发展,助力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细化乡村振兴支持措施,发挥金融、财政、农牧、工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支持合力。

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灌溉乡村振兴“责任田”

把握关键点,持续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重点围绕现代育种、农机装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加强金融供给,加大对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信贷支持,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40个产粮大县信贷供给持续增加。截至2022年3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9065.11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2340.66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270.57亿元和133.59亿元。奶业融资贷款余额286.81亿元,支持现代种业贷款余额61.25亿元,支持农牧业科技和物质装备贷款余额3.28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79.59亿元、2.62亿元和110.55万元。辖内农合机构累计发放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类贷款492亿元,发放购买农业生产机具类贷款43亿元。

聚焦突破点,增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农牧民工信贷服务信息平台,设立农牧民工金融服务中心,特别定制“进城务工贷”“金牛E贷”“乡情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满足其差异化信贷需求。截至2022年3月末,共支持农牧民工14万户,较年初增加0.52万户;贷款余额104亿元,较年初增加8亿元。配合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机构推出“青年创业就业贷”“青创易贷”“再就业青年创业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农村牧区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电商、返乡创业大学生等青年创业典型创业就业。加强老年人、残疾人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和人工服务,推动建设无障碍设施,切实提高特殊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以意外险、商业健康险、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为抓手,拓展保险覆盖范围,填补新市民保险服务空白。

找准切入点,全力配合做好定点帮扶。紧扣定点帮扶“前线指挥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和察右后旗定点帮扶政策落实、联络对接、项目调度、督促问效、后勤保障等工作。支持帮扶干部开展帮扶资金引进、典型示范点创建,指导察右中旗打造专业化、智能化、康养化“金融小镇”,察右后旗打造“生态美、产业强、乡村兴、城镇靓”的定点帮扶样板,助力两旗描绘乡村振兴新画卷。近年来,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上亿元,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215.8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9125.14万元,累计为两旗提供农业保险保障63.02亿元,受益农户585.07万户次,大病保险保障1.15万亿元,受益人口1480.49万人次。

夯实落脚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截至2022年3月末,31个脱贫县(区)共有奶牛、肉牛、蔬菜等特色农产品保险32个,各项贷款余额2353.36亿元,较年初增加65.57亿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增速16.16%,高于全省贷款增速8.72个百分点。接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细化“明确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借款人年龄要求、明确贴息比例、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明确分片包干责任、规范贷款合同文本”六大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91亿元,惠及脱贫户和边缘户19.2万户次,有力支持脱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创新信贷产品服务模式 打好金融支持“组合拳”

聚焦精准高效,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机构立足支农支小战略定位,开展“2022春天行动”,组建“草原金融轻骑兵”小分队,深入农村牧区和田间地头,精准对接春耕备耕金融需求,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研发“金牛快贷”产品,创新推出“金牛微贷”微信小程序申贷方式,使办贷更加专业化、便捷化、规范化,缓解春耕备耕期间柜面业务办理压力,降低疫情对线下信贷业务的不良影响,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全区农合机构2022年一季度累计发放春耕备耕贷款231.63亿元,贷款余额508.19亿元。

聚焦灵活多样,破解涉农主体融资堵点。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特点,银行机构创新专属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推出“绿色草原贷”“母牛繁育贷”“特惠致富贷”“肉羊肉驴养殖贷”“奶产业振兴贷”等既具地方特色、又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拳头”产品。增信渠道进一步拓宽,银行机构探索开展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抵押、活体牲畜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和仓储权质押业务,保险机构试点开展“活体抵押+保险保障+银行授信”模式,进一步拓宽涉农信贷增信方式,合力解决涉农主体增信难题。截至2022年3月末,活体抵押贷款余额22.36亿元,仓单、存货质押贷款余额41.7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余额242.94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3.75亿元、2.22亿元和1190.08万元。

聚焦特事特办,全力保障疫情期间涉农金融服务。针对性推出“抗疫贷”“银医贷”“复工贷”等信贷产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提高特殊时期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推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接续转换,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涉农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对市场前景好的特殊困难行业企业给予“无缝续贷”。支持疫情期间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做好春耕备耕物流运输金融支持。疫情期间,新增交通运输贷款13.97亿元,贷款余额3331.36亿元,较年初增加61.48亿元。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作用 织密乡村振兴“防护网”

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着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指导做好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研发和推广工作,增强农牧民种养殖业风险抵御能力。全区农险保费规模达53.89亿元,为232.54万户次农牧户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提供3492.26亿元风险保障。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达146个,覆盖农林牧草渔各领域,涉及成本、价格、收入、天气指数等不同层次保障水平。

保险多点发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全区15个深度贫困旗县,提供一揽子种养殖农业生产综合保险服务,累计降低或取消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自担保费770余万元。鼓励拓展县域健康险业务,扩大健康险保障内容及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为36.6万人次提供赔付6.76亿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至63%,5万人次困难群众获得政策倾斜性额外赔付5000余万元。推动开展“防贫保”业务,近200万人次临贫易贫边缘人群纳入监测与保障范围,累计赔付支出5000余万元,有效缓解非建档立卡边缘人群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问题。

强化农村金融环境建设 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提高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延伸支持广度。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设立银行网点、助农服务点、电子机具、流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加强对银行网点“先建后撤”、金融服务“有名无实”、重复建设等现象的监管,确保金融服务全覆盖、不反弹、提质效。全区乡镇机构覆盖率达99.63%,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及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

深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田,拓展服务深度。指导开展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制定“三步走”任务目标,推动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党建+金融”模式,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苏木(乡镇)、信用嘎查(村)创建评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牧户和经营主体扩大授信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实行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持续提高农牧区金融服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全区农户信用建档评级率达84%,农户合理用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政策普及度。组建“内蒙古金融知识宣讲团”,推动成立“金融乌兰牧骑”,深入农村牧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和风险防范教育,实现“文艺搭台、金融唱戏”。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防范金融欺诈和销售误导。重点关注“一老一少”特殊人群,强化风险提示,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2020年以来,全行业共组织宣传教育活动3.1万余场,受益群众达341万人。


网站编辑 - 古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