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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力量为乡村振兴赋能增势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近年来,黑龙江银保监局为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压实“三方责任”,引领农合机构专注“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聚焦“三大目标”,推动农合机构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三项举措”,实现金融服务精准滴灌。通过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加快现代化新龙江建设,为建成新龙江“六大强省”贡献金融力量。

压实“三方责任”,坚守“支农支小”定位

压实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黑龙江银保监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坚守定位防化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意见》,着力解决银行在服务乡村振兴中长期存在的“低、贵、偏”问题。协同各银保监分局按照“按季监测评估、定期通报提示、前瞻干预纠偏”的总体要求,及时下发监管通报、提示,督促农合机构回归主责主业。

压实省联社行业管理责任。引导省联社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完善服务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加大支农支小绩效考核权重。督促强化信息科技系统建设,提高电子交易替代率,提升建档授信覆盖面。

压实农合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农合机构准确把握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重点满足“三农”小微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以各项监测指标为核心,不断提升达标率。截至2022年6月末,全省农合机构各项贷款占比52.4%,较年初提高6.2个百分点,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为86.8%,远超70%的达标值,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75.7%,较年初提高2.1个百分点。

聚焦“三大目标”,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保国家粮食安全。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银行业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秋收、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信贷投放。截至2022年6月末,全省农合机构累计投放涉农贷款1759.8亿元,同比增长8.6%,占各项贷款比例为54.9%,占全省银行业的18.5%。累计投放备春耕贷款722.7亿元,同比增长2.6%,占全省银行业的44.1%,投放规模连续五年超过500亿元。

保扶贫政策落实。督促省联社按照《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强化扶贫信贷支持,引导贫困户线上办贷,简化贷款程序,积极为贫困户纾困解难。截至2022年6月末,推动农合机构投放扶贫小额贷款18.58亿元,占全省银行业的99.2%,惠及贫困户4.8万户,占全省银行业的99.4%。协调农合机构为龙江品牌农产品、扶贫农产品直播带货15场,累计销售商品47.6万份,销售总额2178万元。

保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省联社创新推出精准识别、精准对接、精准培养、精准保障“四精准”融资服务模式,多角度、多层次协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22年6月末,全省农合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734.2亿元,比年初增长3.38%,占全省银行业的39.6%;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0.32万户,比年初增加0.5万户,占全省银行业的24.8%;办理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1479户,涉及金额60.8亿元。

落实“三项举措”,实现金融服务精准滴灌

立足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大农业“着力点”。要求农合机构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金融服务传统农业综合能力,全面满足农户“种、养、加、销、储、消费”等金融需求。推动农合机构用专业化思维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等量身制定信贷政策,在供应链“扩链、强链”深挖信贷潜力,解决资金运用不充分问题,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匹配和适应龙江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金融服务体系。

把握农村新业态和农业产业链“发力点”。指导农合机构全面支持农业农村新业态发展,支持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围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精深加工业、畜牧业、蔬菜基地和种业等重点涉农领域,推动产、供、销一体化发展,带动并辐射上下游对接,实现农业产业快速升级、全面增值。

注重信贷投放和降低融资成本“关键点”。要求省联社高度重视农户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督促省联社指导银行加大供给、降本减负、高效办贷、创新模式,重点提高授信、用信覆盖面,完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实现利率逐年下降。截至2022年6月末,全省农合机构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6.65%,较年初降低0.22个百分点,已连续三年下降。


网站编辑 - 艾丽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