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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当前农信社最主要的创新仍然是体制机制的创新!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作者:本社记者哈力克 发布时间:2022-04-26

4月27日,在第三届中国农金30人论坛福建会议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李伟就“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将农信社改革引向深入”为主题,发表讲话。他表示,农信社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加快创新;法人机构要自觉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绿色为导向,强化金融支农功能;以开放为链接,实现多维度提质增效;适应共同富裕的要求,向社会型企业的方向发展。

以创新为动力  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创新的内涵也是多方面的。李伟认为,对于全国农信社系统来说,当前最主要、最关键的创新恐怕仍然是体制机制的创新。

“20年前启动的农信社改革,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明确了以省级政府为主体责任,大多数省份成立了省级联社。二是推动法人机构朝着市场化、商业化、股份化方向改造。实践证明,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省级联社的作用是突出的,法人机构的‘三化’方向是正确的。”李伟说。

近几年来,农信社的发展又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李伟表示,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加快创新。

一是继续深化省级联社改革。省级联社代表省级政府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众多法人机构,责任重大。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十分繁杂,既需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管理服务难度较大。

总体看,各省级联社在改革中能够把准职能定位,主动作为,为农村金融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李伟认为,省级联社的改革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更好”的问题。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发挥省级联社的作用,引领法人机构有序发展,是一项重大课题。

李伟注意到,监管部门正在按照“一省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指导推动各地深化省级联社改革。本轮改革的第一单落户了浙江,成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落实市县机构法人地位的基础上,增强省联社的经营性职责,是一种新的改革方向,值得关注。

二是继续深化法人机构的改革。法人机构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优势和“三化”方向带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形成合力,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李伟表示,总的原则是“管住该管的,放开该放的”。管住该管的——主要是管住主要领导人员的提名与任命,管住为“三农”服务的主体经营方向,管住风险。在此基础上,强化服务职能,重在赋能和助力,将基层社搞活。

以协调为抓手  构建共生共荣格局

农信社立足地方、辐射各方,充分发挥内外协调作用,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法人机构纳税在地方,金融服务在地方,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特殊的贡献。同时,一些不良贷款和风险隐患,也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

法人机构发展也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法人机构要自觉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事业共赢的良好机制,创造农村金融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的生动局面。省级联社要积极作为,协调地方政府部门,从财政资金、政务数据、代发业务、化解非正常贷款等方面给予法人机构支持,这也是省联社未来发挥作用的主要方面。

二是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协调。李伟表示,关于农村金融领域各有关主体的定位,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国家是命题的,法人机构是答卷的,银保监和人民银行是出卷和判卷的,省联社是班主任。在此过程中,法人机构负责学习,省级联社负责过程辅导,银保监和人行负责结果管控,并向国家汇总汇报。各个主体有分工、有合作,最终还是要共同促进法人机构的发展。法人机构要做好日常功课,省级联社要做好班主任的角色,既要激励和约束法人机构,更要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把经营定位、金融供给、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机制,差别化监管等课程辅导好。

三是加强与法人机构的协调。法人机构情况各不相同,经营管理水平差异较大。李伟认为,省联社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积极推动大帮小,好带弱的工作。但是,不要搞“拉郎配”,不要搞“杀富济贫”,不要简单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经营,总的还是要按照市场化方式来推动合作。

以绿色为导向  强化金融支农功能

推动绿色发展,需要合理的绿色信贷支撑,农村金融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信社要坚持金融支农方向,争当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今年,监管部门将大行下沉的普惠指标比例模式,改成了首贷户模式。李伟认为,这对于深耕当地的法人机构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省级联社及法人机构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力求掌握第一手情况,脚踏实地做好支农工作。

一是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一直是农信社的业务主战场,在农村市场占比较高,服务范围涉及投放贷款到支付结算、信用环境营造等诸多方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点、队伍。

省级联社和各法人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客户需求,把全面金融服务的优势转变为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对于农户,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地创新服务模式,破解进城、外出、返乡等客户群变化的难题;另一方面要扩大服务范围,降低融资成本,重点做好“二八定律”里的“八”的客户群服务的问题,将农户贷款的FTP定价成本转移到其他增值服务、商业业务,用好政策红利,真正做到“真普实惠”。

在这方面,李伟注意到一些地方已经探索出好的做法,比如整村授信,比如将农户分拆成家庭组成人员来授信,这值得总结。

二是服务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主要的过渡环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化落实,政策支持效应逐步显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发育壮大。这些专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供应链,既包含对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也显示了对未来乡村产业发展,金融供给巨大量的扩张。农信社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对接需求,推动这些经营主体快速孵化、健康发展。

以开放为联结  实现多维度提质增效

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开放,在科技突飞猛进,不确定性成为常态的今天,李伟认为,必须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

一是要扩大对内开放。对内开放主要是调整省级联社和法人机构的关系,核心是转变职能,要积极探索制定省级联社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资源清单,向法人机构主动提供并形成全流程记录的机制。

“这个问题很难,还会触及深刻的利益调整,但是很有意义。我注意到浙江、广东已经有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议大家利用中国农金30人论坛这个平台,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争取能够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模式。”李伟说。

二是扩大对外开放。当今时代,万物互联、共赢共享的数字经济正深入发展,触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任何组织希望独立其外、独善其身,是不可能做到的。只有加入若干“共生系统”,发挥“不可或缺”的定位,和其他主体“价值共生”,才能实现协同发展。

李伟表示,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人民银行的金融科技规划和银保监会的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都对银行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省级联社和法人行社要善于借助技术变革成果,突破发展瓶颈,同时要积极发挥线下业务优势,走出一条体现自身特点、适用客户需求、顺应市场规律的数字化新路子来。

以共享为目标  办好中国特色社会型企业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上一轮农信社改革基本解决了管理体制和产业制度这两大问题。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什么?李伟认为,要适应共同富裕的要求,向社会型企业的方向发展。

所谓社会型企业,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企业,其在努力达到盈利性目标的同时,要更加发挥在促进社会公平、包容、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一是促进法人机构高质量发展。农信社既是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的主体责任者,也无可争议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角。大家应该共同思考一个问题:在新形势下,农信社如何实现客户和自身可持续发展双赢目标?我想,关键是要业务转型升级和管理能力提升。一方面,法人机构要按照监管的导向,解决业务结构、信贷结构、人力资源结构等根本问题,干你能干得了、干得好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向管理要效益,把已经投入的人力、网点等固定支出最大化发挥效用。省级联社要在推动法人行社发展、增强竞争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的助推作用,就要加强多方合力,共同助推法人机构从规模导向转变为强体导向,从粗放管理转为精耕细作,从多元经营切换到普惠领域,从低频业务升级成构建生态。

二是增强非金融服务能力。农信社在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要利用客户众多、资源富集、影响广泛等特点,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积极探索提供适合地方特点、符合客群需求的非金融服务。这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也是增强竞争力、更好凝聚客户的有效方式。省级联社和法人机构要上下结合,统筹利用金融专业能力和非金融生活场景,促进农商互动、城乡互动,办成农户首选金融机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主力军。

“同志们,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波澜壮阔,农信事业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的农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为我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李伟在最后表示。

网站编辑 -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