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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造血”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破茧而出”

来源: 作者:湖南省联社信贷管理部 陈梦茜 发布时间:2022-04-2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壮大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具有重要驱动作用。农商银行要主动顺应农业发展新常态、应对农业发展新挑战、驱动农业发展新动力,立足破解农业农村金融瓶颈制约、打通金融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的渠道、形成资源重点倾斜的多元投入格局,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着力金融供需平衡 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

(一)从调研问卷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情况

以A县为例,目前A县运营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约590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850个、家庭农场288个、种养大户4719个、龙头企业43个。主要涉足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初步形成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对当地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就业等都带了积极的外部效应和社会效应。笔者选取了A县230户规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问卷并逐户走访、现场交流,围绕主体基本情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等进行调研分析。

从调查主体类型及行业分布情况来看。调查样本共计230份,收回221份。调查对象中专业合作社109户、种养大户48户、家庭农场45户、龙头企业19户。所属行业类型中,种植业144户、养殖业78户、农产品加工业33户、服务业10户、其他11户。

从调查主体经营情况及主要问题来看。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基本在5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年销售收入集中在10万-100万元之间,除龙头企业外,其他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上还处于成长阶段,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收入不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持(数量占比40.6%),再加上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对资金需求更加旺盛。同时,还存在销售渠道不畅通、技术支持不足、内部管理不完善等经营问题。

从调查主体融资基本情况来看。在银行有贷款和有民间融资的有167户,在农商银行融资的在有贷户中的占比达57.9%。民间融资有34户,在有贷户中占比14.6%,主要是从亲戚朋友筹借,大部分贷款额度在10万以下。从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渠道融资的主体更少。融资渠道相对比较狭窄,除资本金和各类自有资金外,基本都是从银行获取资金,农商银行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仍然是主力军。

从调查主体融资需求情况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种养殖为主要经营形式,具有资金需求量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并且随着生产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产生了大量融资需求。在调查样本中,有贷款需求的占比达87%,但多元化融资需求与可得金融供给之间仍存在一定矛盾。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为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期限不够灵活、缺乏合格抵质押品或找不到合适担保人是制约自身融资的最大障碍。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趋于长期化,有37.6%的主体提出延长贷款期限至三年以上的需求。三是融资的主要诉求为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增强融资担保力度。

(二)A农商银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供给情况

A农商银行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地方金融排头兵、普惠金融领跑者的作用。贷款全部用于支持本地经济发展,承担着全县90%以上涉农贷款、60%以上小微贷款和全部扶贫贷款的投放责任。高度重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余额接近10亿元。一是下沉服务重心、注入金融活水。积极开展“党建共创 金融普惠”行动、“暖春行动”,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大走访。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质效。疫情期间开通线上贷款预约平台,重点扶持发展前景良好和“一村一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召开融资对接活动,提高放贷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精准提供支持。拓展产销平台,提供金融咨询、优惠政策等。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推出农机贷、十大特色农业产业贷(辣椒贷、虾蟹贷等)等产品,推广动产、机械设备抵押贷,优化提升“公司+农户+基地”融资模式。

直面融资“痛点” 破解制约发展瓶颈

A农商银行多措并举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但在平衡金融供需问题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与困境。

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交易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深入了解。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基本不透明、信息披露不完善,较薄弱的信息基础建设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翔实健全的信息要素,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和跟踪调查不到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机构缺乏深入了解。根据调查数据,22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仍有36%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知识不够了解,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交易效率大大降低。

风险补偿不健全导致金融支持缺乏支点。主要表现在:地方财政担保增信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目前A县没有政策性担保机构,仅1家中小担保公司,且融资担保机构准入条件高、收费较高。农业保险推广的密度和深度不够。调查样本中仅有15.3%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过农业保险。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承受着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农业保险回报率偏低,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农业保险品种少、保险费用高、赔付手续复杂等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也不高。没有形成较完善的灾害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严格风险控制导致金融支持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不够规范。“空壳社”“家族社”“一人合作社”仍然存在,经营方式的规范与标准化问题有所忽视。内控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的内控制度,大多无长期发展规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效益偏低。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品牌意识,产品附加值不高,处于发展初期的主体规模不大、实力不强、盈利能力有待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管理者虽然农业技术不断改进,但靠天吃饭思想仍存在,缺乏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

承贷主体特殊性导致金融供给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融资额度不够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轻资产特征明显,缺乏有效抵(质)押,所具备的果园、大棚、农房、养殖场地等资产很难被金融机构认可。融资成本偏高。对于风险较大、且在初创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相对较高。融资产品不够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涉足种植业和养殖业,由于生产周期、繁殖期较长,对资金使用期限要求也长,而目前信贷产品期限与农业发展周期不匹配。

加强金融资源配置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破茧而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三农”发展的新生事物,已成为各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蓝海资源。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资源配置,通过“金融输血”和“金融造血”激发活力,农商银行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要形成良性互动,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要相互协调、共同发力。

“四位一体”落实风险管控,确保信贷资金“放得出、收得回”。实现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位一体”互动协同模式,按照“四方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确保信贷支农风险的“四方”有效转移和合理分担。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优化担保合作流程、适当降低担保门槛、提高担保贷款运作效率。政府采取费用补贴、贴息、奖励和减免等举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切实发挥风险补偿金、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积极作用。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针对农业种养殖结构创新开发特色农业险种。积极探索“保险+期货”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模式,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机制,将农产品价格风险通过保险公司承保转移到期货市场,分散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损失的风险。

“抱团取暖”践行普惠金融,实现“一箭三雕”共振效应。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金融服务批量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抱团取暖”,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贫困户”“龙头企业+党建+贫困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践行普惠金融的同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支持乡村振兴,产生“一箭三雕”的辐射和共振效应。开展金融扶持培育专项工作。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分类分策名单,确定金融扶持培育责任人、明确金融支持目标以及具体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监测评价制度。

“量身打造”金融产品与服务,寻求破解融资难题“金钥匙”。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品与服务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行性和持续性。提供多样化融资方案。对于种植粮食类的经营主体,重点开展大额订单质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等业务,对于种植经济作物类主体,探索开展大棚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对于畜禽养殖类主体,创新开展畜禽产品抵押等业务。以订单与保单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同时,为满足农业生产周期实际需求,可针对从事林木、茶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主体,尝试提供期限更长更灵活的贷款品种。发挥货币政策激励导向作用。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成本资金支持力度,保证资金供给“量增价降”。建立信贷“阳光工程”。建立准确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及发展的风险评估评价体系,确保授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精准提供信贷支持。延伸支农产业链。拓展支农范围,尝试开展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产业链融资。通过产业链中一个主体的联系,深度参与到整个农业产业链中,由原来点对点式的单项供应扩大到点到链式的新型供应。

“大踏步”实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解除金融支持“后顾之忧”。大力开展农村支付业务创新。推广云闪付等支付业务,鼓励农村粮食、蔬菜等各类专业市场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多渠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丰富便民服务点功能。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借助“三站合一”,尝试“互联网+商业+金融”三位一体模式,形成闭环供应链,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一站式服务。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围,健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采集和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信贷投放相结合。强化金融需求动态监测。与地方政府、银联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尝试创建农村金融数据信息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开展金融需求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持续推进“党建共创 金融普惠”行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常态化、多层次、全方位的走访和调研,及时和准确掌握农村金融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动态监测和评估农村金融需求变化。


网站编辑 - 李金津